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内医疗旅游收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国内医疗旅游收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2退休人员异地就医新规?
将发生异地就医情形的参保人员调整为两大类,一类是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统一整合简化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二类是将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统一简化整合为“临时外出就医人员”。1,在符合转诊规定的人员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一是先备案。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二是选定点。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需先了解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如果参保地要求参保人员选择一定数量或在指定级别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三是持码卡就医。参保人员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均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对符合就医地规定门(急)诊、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规范的诊治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
四川省2021异地就医最新规定?
1、降低两类人员自付比例:降低转外就医人员的自负比例,由之前的个人先自负20%降低到个人先自负10%。降低为异地安置别按人员,没有办理异地安置、抢救的参保人员的自负比例,由原来的50%降低到30%。
2、取消三项规定:
(1)在2018年10月底之前,取消异地就医的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或盖章。
(2)取消为异地安置别按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只报销一次的规定。
(3)取消异地就医垫付个人医疗费用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川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范围扩大至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省内开通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院3426家,涵盖所有等级的公立和民营医院,覆盖全省为解决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垫资费用高、报销周期长、往返路途奔波等问题。
异地就医人员应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下列情形需先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一)退休异地安置和长期异地居住的;
(二)因疾病治疗需要转至参保地以外就医的;
(三)其他符合参保地规定可异地就医的。
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离开参保地或居住地期间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就地急诊、抢救的,可在出院前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异地就医人员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在药店购药及普通门诊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异地就医人员须到就医地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已定点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方可通过联网结算医疗费用。
异地就医人员就医、购药,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结算医疗费用,住院等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内医疗旅游收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国内医疗旅游收费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